中科海讯: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810 证券简称:中科海讯 公告编号:2024-065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预计不超过5,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质押、抵押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等以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公司根据经营需要在上述额度内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进行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表人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担保事项的相关协议和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公司承担。上述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二、 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谷分行(以下简称“汉口银行光谷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武汉中科海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海讯”)向汉口银行光谷分行申请2,200.00万元的最高额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在已审议通过的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 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 武汉海讯
单位名称:武汉中科海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05-19
法定代表人:张战军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北斗路6号武汉国家地球空间信息产业化基地(新区)一期1.1期A9栋1层01号(自贸区武汉片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产品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云计算设备制造,软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水下系统和作业装备制造,水下系统和作业装备销售,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销售,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制造,海洋环境监测与探测装备制造,海洋环境监测与探测装备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与上市公司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3月31日/2024年1-3月(未经审计) | 2023年12月31日/2023年1-12月(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47,886,313.06 | 50,070,553.36 |
负债总额 | 52,138,023.28 | 50,156,192.33 |
净资产 | -4,251,710.22 | -85,638.97 |
营业收入 | 0.07 | 21,903,868.09 |
营业利润 | -4,166,071.25 | -3,262,402.94 |
净利润 | -4,166,071.25 | -3,259,636.10 |
经查询,武汉海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谷分行债务人:武汉中科海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担保金额:2,200.00万元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
1、本合同约定的主债权及其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检查、保险、评估、登记、鉴定、保管、提存、公证、垫缴税款等费用,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执行费、差旅费、财产保全费、过户费、拍卖费等所有费用)。
本合同所约定的担保范围为包含增值税的价税合计额。
2、本合同项下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债权确定前,乙方与债务人所签订的形成乙方债权的前述一系列主合同,除非各该主合同中明确约定因各该主合同发生的债权不纳入本合同担保范围,否则,因该等主合同产生的债权,均纳入本合同项下最高额保证的担保范围。
保证期间:
1、保证期间为三年,自主合同约定的各单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发生协商变更债务履行期限情形的,以变更后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为保证期间起算日。乙方依照法律规定及/或主合同约定宣告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从各该提前到期日开始起算。
2、乙方与债务人就各单笔债务的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为借款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6,757.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3,781.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36%,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除此之外,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 备查文件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