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海讯: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6 年5 月8 日召开的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489,100 股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以截 至2025 年12 月31 日的公司总股本118,050,000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1,489,100 股后的116,560,900 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0.20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331,218.00 元(含税);不以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10 股现金分红金额以及据 此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的相关参数和公式如下:
\[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 \times 剔除回购股份后每 10\]
\[股现金分红金额 / 10 股 =116,560,900 股 × 0.20 元 / 10 股 =2,331,218.00 元;\]
\[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金额=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
\[股本 × 10=2,331,218.00 元 / 118,050,000 股 × 10=0.197477 元(保留六位小数,\]
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为0.0197477 元。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一按公\]
\[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金额=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 -0.0197477 元/\]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6 年5 月8 日召开的2025 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方案为:以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118,050,000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489,100 股后的116,560,900 股份数 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0.20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 现金股利2,331,218.00 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 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若在实施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 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将按照“每股现金分红比例 不变”的原则对分红总额进行调整,最终分红总额以实际分红结果为准。
2、本次分配方案自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的公司总股 本118,050,000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489,100 股后的116,560,900 股份 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0.2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 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 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 股派0.18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 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1 个月)以内,每10 股补缴税款0.040000 元;持股1 个月以上至1 年(含1 年)的,每10 股补缴税款0.020000 元;持股超过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至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1,489,100 股。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该部分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 润分配的权利。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6 月1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6 月15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 年6 月1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 年6 月1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本公司此次无自行派发A 股股份的股息。
3、本公司此次无自行派发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中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 格将进行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实施调整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10 股现金分红金额以及据 此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的相关参数和公式如下:
\[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 \times 剔除回购股份后每 10 股\]
\[现金分红金额 / 10 股 =116,560,900 股 × 0.20 元 / 10 股 =2,331,218.00 元;\]
\[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金额=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
\[股本 × 10=2,331,218.00 元 / 118,050,000 股 × 10=0.197477 元(保留六位小数, 最后\]
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为0.0197477 元。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一按公\]
\[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金额=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 -0.0197477 元/\]
股。
七、咨询机构
公司股东可在工作日通过以下方式咨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相关事项:
1、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15 号院6 号楼
2、咨询部门:证券资本部
3、咨询联系人:王敏
4、咨询电话:010-82492042
5、传真电话:010-82493085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6 月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