铂科新材: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827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股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1,44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6.22元,共计募集资金37,756.8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519.78万元(其中包含增值税额199.23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4,237.02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2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384.77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3,051.4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3-78号)。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项目 | 金额(万元)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 33,051.48 |
加:理财、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265.27 |
其中:本报告期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2.53 |
减: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 24,051.48 |
其中: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 421.28 |
项目 | 金额(万元) |
补充流动资金 | 9,192.59 |
销户转出账户余额 | 72.68 |
其中:本报告期以理财、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补充流动资金 | 0.00 |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末余额 | 0.00 |
(二)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月17日出具《关于同意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1号)同意注册,本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不超过43,0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00元,共计430.00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100.00元,共计募集资金43,000.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后的的募集资金为42,13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于2022年3月1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发行手续费、审计费、律师费、资信评级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05.5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1,924.4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众环验字〔2022〕0610001号)。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项目 | 金额(万元)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 41,924.48 |
加:理财、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526.73 |
其中:本报告期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526.73 |
以非募集账户支付发行费 | 405.52 |
减: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 12,076.48 |
其中: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 12,076.48 |
补充流动资金 | 7,656.60 |
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资金的支出 | 3,280.54 |
项目 | 金额(万元) |
置换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的支出 | 2,512.24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的支出 | 14,000.00 |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末余额 | 3,330.87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根据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应当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每一笔募集资金的支出均需由使用部门提出使用募集资金的报告,由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财务部门审核,经董事长、总经理审批并报董事会办公室备案后方可执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当严格按照董事会的计划进度实施,执行部门应于每月底向财务部、董事会办公室报告实际进度。未能按计划完成进度的,还应当说明原因。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和三方监管情况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3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履行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公司于2021年7月20日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深圳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承销暨保荐协议》之终止协议。
公司与方正承销保荐于2021年7月27日签署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协议》,聘请方正承销保荐为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方正承销保荐应当完成原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完成的前募资金持续督导工作,前募资金持续督导期自《保荐协议》签署之日起至上述协议约定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之日止。公司、方正承销保荐于2021年7月27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履行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方正承销保荐于2022年3月17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南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河源市铂科新材料有限公司、方正承销保荐于2022年3月17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履行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余额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 账号 | 募集资金(万元) | 项目 | 备注 |
民生银行深圳高新区支行 | 659669889 | 0.00 | 已注销 | 注1 |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余额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 账号 | 募集资金(万元) | 项目 | 备注 |
中国银行深圳艺园路支行 | 758875586947 | 1,722.68 | 活期存款 | 注2 |
兴业银行深圳中心区支行 | 337080100100896458 | 300.25 | 活期存款 | 注2 |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软件园支行 | 4000128119100270475 | - | 已注销 | 注3 |
中国工商银行河源开发区支行 | 2006022319100170110 | 1,307.94 | 活期存款 | |
合计 | 3,330.87 |
注1:民生银行深圳高新区支行的募集资金账户已于2022年4月25日注销。
注2: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办理定期存款等。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原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办理定期存款、低风险理财产品、低风险信托产品,购买渠道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2022年度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未超出《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相关规定。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委托方 | 受托方 | 产品名称 | 金额 (万元) | 产品起息日 | 产品到期日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产品类型 | 资金来源 |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对公结构性存款202222411 | 4,010 | 2022/10/17 | 2023/4/20 | 1.59%-4.36%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募集资金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对公结构性存款202222412 | 3,990 | 2022/10/17 | 2023/4/21 | 1.60%-4.37%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募集资金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开放式) | 5,400 | 2022/12/7 | 2023/6/30 | 1.60%或2.60%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募集资金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开放式) | 600 | 2022/12/7 | 2023/6/30 | 1.60%或3.56%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募集资金 | |
合计 | 14,000 |
注3:上表中国工商银行深圳软件园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2年4月8日注销。2022年4月8日,公司将该账户结余的理财、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资金7,656.60万元全部转出用于永久性补充主营业务流动资金。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1及附表2。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附表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
2022年度 | ||||||||||
编制单位: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募集资金总额 | 33,051.48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21.28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3,051.48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高性能软磁产品生产基地扩建项目 | 否 | 20,423.33 | 20,423.33 | 20,423.33 | 100.00 | 7,326.70 | 是 | 否 | ||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3,628.15 | 3,628.15 | 421.28 | 3,628.15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3、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 | 否 | 9,000.00 | 9,000.00 | 9,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33,051.48 | 33,051.48 | 421.28 | 33,051.48 | 100.00 | |||||
超募资金投向 | ||||||||||
无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 |||||
合计 | 33,051.48 | 33,051.48 | 421.28 | 33,051.48 | 100.00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无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18,897.48万元。2020年2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金额为18,897.48万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对该置换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由其出具《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3-10号)。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无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2021年7月27日,鉴于公司“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已结项,公司将项目结余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资金7.58万元全部转出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021年9月27日,鉴于公司“高性能软磁产品生产基地扩建项目”已结项,公司将项目结余的理财、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资金185.01万元全部转出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无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公司于2020年4月披露的《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2020年8月披露的《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有关高性能软磁产品生产基地扩建项目的效益实现等数据存在差异,公司已对上述数据进行了更正披露,具体情况请见公司相关信息披露文件。除上述事项外,本报告期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
附表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 | ||||||||||
编制单位: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募集资金总额 | 41,924.48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1,839.46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5,12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高端合金软磁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否 | 34,673.74 | 34,673.74 | 14,588.72 | 17,869.26 | 51.54% | 不适用 | 否 | 否 | |
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 否 | 7,250.74 | 7,250.74 | 7,250.74 | 7,250.74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41,924.48 | 41,924.48 | 21,839.46 | 25,120.00 | ||||||
超募资金投向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合计 | 41,924.48 | 41,924.48 | 21,839.46 | 25,120.00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河源高端合金软磁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仍在建设中,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①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3,280.54万元。2022年4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金额为3,280.54万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对该置换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由其出具《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2)0610028号)。 ②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应付工程款、设备采购款等款项的实际投资金额为2,512.24万元。2022年4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公司于2022年3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止2022年12月31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基本情况如下所示: ①中国银行4010万元 (深圳)对公结构性存款202222411;产品起息日2022年11月17日;产品到期日2023年4月20日,预期年化收益率1.59%-4.36%;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 ②中国银行3990万元 (深圳)对公结构性存款202222412;产品起息日2022年10月17日;产品到期日2023年4月21日;预期年化收益率1.6%-4.37%;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 ③兴业银行5400万元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开放式);产品起息日2022年12月7日,产品到期日2023年6月30日,预期年化收益率1.60%或2.60%;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 ④兴业银行600万元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开放式);产品起息日2022年12月7日,产品到期日2023年6月30日,预期年化收益率1.60%或3.56%;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本报告期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