铂科新材: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25  铂科新材(300811)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811 证券简称:铂科新材 公告编号:2023-045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股票期权代码:036535

2、股票期权简称:铂科JLC1

3、授予登记数量:138.70万份

4、授予登记人数:222人

5、授予登记完成日:2023年5月25日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3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4月9日,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限内,凡对公示的激励对象或其信息有异议者,可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公司监事会反映。截至2023年4月9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4月12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15)。

(四)2023年4月1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

2023-017)。

(五)2023年4月1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授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二、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具体情况

(一)授权日:2023年4月17日

(二)授予数量:138.70万份

(三)授予人数:222人

(四)行权价格:90.49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姓名国籍职务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万份)占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比例占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游欣中国财务总监2.201.586%0.020%
袁正义中国香港核心骨干人员0.630.454%0.006%
其他核心骨干人员(共计220人)135.8797.960%1.236%
合计138.70100.000%1.262%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2、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七)有效期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八)等待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自授权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等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九)可行权日

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通过后,股票期权自授权之日起满12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日日终;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比例安排如下:

行权安排行权时间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自授权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第二个行权期自授权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第三个行权期自授权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40%

在满足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后,公司将在行权期内为激励对象办理满足行权条

件的股票期权行权事宜。当期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当期股票期权由公司予以注销。在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由公司予以注销。

(十)禁售期

禁售期是指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行权后其售出限制的时间段。本计划的获授股票期权行权后不设置禁售期,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限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规定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激励对象减持公司股票还需遵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

4、在本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十一)行权条件

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需同时满足以下行权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行权事宜: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若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

(3)激励对象满足各行权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股票期权在行权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4)本计划的考核指标体系由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组成

①公司业绩考核目标

对于按照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分年度对公司财务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

达到公司财务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行权的条件。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2023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4亿元,或2023年净利润不低于2.4亿元
第二个行权期2024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8亿元,或2024年净利润不低于2.9亿元
第三个行权期2025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2亿元,或2025年净利润不低于3.5亿元

注: 1、本计划中所指净利润指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并剔除本次及其他激励计划激励成本影响的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2、上述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3、当期权益行权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下同)公司当年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由公司注销。

②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a.激励对象的一般考核要求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的情况下,激励对象上年度绩效考核合格的情况下才能获得股票期权的行权资格。根据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评价指标确定考核结果,原则上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A+、A、B、C、D五个档次。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激励对象上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标准系数×激励对象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

绩效考核结果A+ABCD
标准系数1.01.01.00.50

注:绩效考核各个档次均不设人数上限。

b.高级管理人员的特殊考核要求激励对象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若本计划有效期内该高级管理人员发生调离原职位的情况,还需考核其离任审计结果。如高级管理人员的离任审计结果不合格,公司不再依本计划继续授予新的股票期权,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激励对象当期不能行权或不能完全行权部分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三、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与公司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的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2023年4月17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完全一致。

四、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完成情况

1、期权简称:铂科JLC1

2、期权代码:036535

3、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时间:2023年5月25日

五、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