铂科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查股网  2024-04-20  铂科新材(300811)公司公告

作为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我们就公司提供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及相关资料进行了事前审阅,并发表如下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授予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及其他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拥有足够的经验和良好的执业团队,熟悉公司业务,可以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聘用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伊志宏李音谢春晓

时间:2024年4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