铂科新材: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11 券简称:铂科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7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
期权的公告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3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4月9日,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限内,凡对公示的激励对象或其信息有异议者,可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公司监事会反映。截至2023年4月9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4月12日,公司监事会披
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15)。
4、2023年4月1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17)。
5、2023年4月1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授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6、2023年6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根据公司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相关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进行了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7、2024年6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监事会对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计划”)的规定,鉴于本计划激励对象中10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公司将对授予该10名激励对象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64,512股进行作废、对授予该10名激励对象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21,968份进行注销。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和对部分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处理。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作废、本次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