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天股份: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12 证券简称:易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9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人数为75人。
2、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日为2023年7月21日。
3、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436,000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139,821,029股的0.3118%。
4、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近日,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票的登记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2022年5月17日,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事项相关事宜的议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主要内容如下: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2、授予日:2022年6月10日。
3、授予价格:8.24元/股(调整后)。
4、授予对象及数量: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计76人,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0万股,占授予日公司股本总额139,521,029股的
0.7884%,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78.5714%。
5、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激励对象姓名 | 职务 | 类型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占授予权益总数的比例 | 占授予日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76人)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 110 | 78.5714% | 0.7884% | |
合计(76人) | 110 | 78.5714% | 0.7884%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数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注2: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6、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授予日、归属安排和禁售期
(1)有效期
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授予日
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本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应当在60日内按照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公司未能在60日内
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不能完成的原因,并宣告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未完成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失效。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时间。
上述公司不得授出限制性股票的期间不计入60日期限之内。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作为被激励对象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前6个月内发生过减持股票行为,则按照《证券法》中短线交易的规定自最后一笔减持交易之日起推迟6个月授予其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3)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 归属时间 | 归属权益数量占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
第一个归属期 |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40% |
第二个归属期 |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36 个月内的最后一 个交易日止 | 30% |
第三个归属期 | 自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 个交易日止 | 30% |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5)禁售期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限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具体规定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业绩考核要求
(1)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2-2024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考核年度营业收入(A)进行考核,根据指标完成情况计算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业绩考核目标值(Am)及归属比例安排如下:
归属期 | 对应考核年度 | 业绩考核目标值(Am) |
第一批次 | 2022年度 | 营业收入不低于6.00亿元 |
第二批次 | 2023年度 | 营业收入不低于7.50亿元 |
第三批次 | 2024年度 | 营业收入不低于9.00亿元 |
考核完成情况 |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
A≥Am | X=100% |
A<Am | X=0% |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口径的数据为计算依据。注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2)满足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股权激励个人绩效考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评结果按照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考核等级进行归类,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等级 | 优秀 | 合格 | 不合格 |
归属比例 | 100% | 80% | 0% |
个人当年实际归属额度=可归属比例×个人当年计划归属额度。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X)×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事项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2年4月25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独立董事龙湖川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年4月26日至2022年5月6日,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2022年5月12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2年5月17日,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事项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2年5月18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年6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年6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2年7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至此,公司已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所涉及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2年7月8日。
8、2023年7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一)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为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可申请归属比例为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总数的40%。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2年6月10日,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已于2023年6月12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 是否满足归属条件的说明 |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 上市后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归属条件。 |
(5)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 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 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 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归属条件。 | |||||||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口径的数据为计算依据。 注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出具的“ XYZH/2023SZAA3B0133)”号《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为6.55亿元,满足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 | |||||||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股权激励个人绩效考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 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75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为优秀,满足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100%; 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本次不得归属。 |
个人当年实际归属额度=归属比例×个人当年计划归属额度。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X)×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 ||||||
综上所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75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相关事宜。
三、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鉴于公司于2022年6月披露了《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8.34元/股调整为8.24元/股。
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共1名激励对象离职,上述人员已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应当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作废其全部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前述激励对象应作废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000股。
除上述内容外,其余内容与公司已披露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无差异。
四、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2年6月10日。
(二)归属日:2023年7月21日。
(三)归属人数:75人。
(四)归属数量:436,000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139,821,029股的0.3118%。
(五)归属价格(调整后):8.24元/股。
(六)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七)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如下:
激励对象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股份数量(万股) | 占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比例 |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75人) | 109 | 43.6 | 40% | |
合计(75人) | 109 | 43.6 | 40% |
注:上表中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剔除1名已离职的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
五、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3年7月21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436,000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不包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
六、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深圳宣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于2023年7月12日出具了《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宣达验字[2023]0006号),审验了公司截至2023年7月11日止的新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审验结果如下:经我们审验,截至2023年7月11日公司已收到75名激励对象缴纳投资款总额合计人民币3,592,640.00元(大写:叁佰伍拾玖万贰仟陆佰肆拾元整)。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436,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3,156,640.00元。
本次归属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
七、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的用途
公司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一)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 减(股) | 本次变动后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50,414,555.00 | 36.06 | - | 50,414,555.00 | 35.94 |
高管锁定股 | 50,234,555.00 | 35.93 | - | 50,234,555.00 | 35.82 |
股权激励限售股 | 180,000.00 | 0.13 | - | 180,000.00 | 0.13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89,406,474.00 | 63.94 | 436,000.00 | 89,842,474.00 | 64.06 |
合计 | 139,821,029.00 | 100.00 | 0 | 140,257,029.00 | 100.00 |
注:以上股本变动以当前公司股本情况为基础进行测算,变动后具体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上市公司股本结构表为准。
(二)每股收益调整情况
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完成后,按新股本140,257,029股摊薄计算,公司2022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3158元/股。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四)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39,821,029股增加至140,257,029股,导致公司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动。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完成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柴明华、高军鹏、胡靖林、深圳市易天恒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7,99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63%。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柴明华、高军鹏、胡靖林、深圳市易天恒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数量不变,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变更为的48.48%。因此,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完成后,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九、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解除限售、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解除限售、本次归属条件均已成就,公司本次解除限售、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及归属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5、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6、深圳宣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