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天股份: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天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易天股份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00号)核准,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0]16号)同意,公司已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38万股,并于2020年1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人民币21.4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5,894,8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9,385,871.3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6,508,928.64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瑞华验字[2019]48030002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对募集资金设专户进行存储管理,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计划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 募投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万元) |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
1 | LCD和AMOLED平板显示器件自动化专业设备生产建设项目 | 17,734.29 | 11,734.29 |
2 | 中大尺寸平板显示器件自动化专业设备扩建建设项目 | 9,269.57 | 6,012.50 |
3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904.10 | 3,904.10 |
4 | 补充营运资金 | 16,000.00 | 16,000.00 |
合计 | 46,907.96 | 37,650.89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7,217.53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890.82万元,募集资金投入各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序号 | 募投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金额(万元)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 (含利息收入、手续费支出等)(万元) |
1 | LCD和AMOLED平板显示器件自动化专业设备生产建设项目 | 11,734.29 | 11,848.87 | 0.00 |
2 | 中大尺寸平板显示器件自动化专业设备扩建建设项目 | 6,012.50 | 6,078.83 | 0.00 |
3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904.10 | 3,216.49 | 890.82 |
4 | 补充营运资金 | 16,000.00 | 16,073.34 | 0.00 |
合计 | 37,650.89 | 37,217.53 | 890.82 |
备注:1.上述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大于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金额,主要系募集资金账户的理财收益和活期利息收入金额投入募投项目建设所致。
2.“LCD和AMOLED平板显示器件自动化专业设备生产建设项目”和“中大尺寸平板显示器件自动化专业设备扩建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入的部分已经使用完毕,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已将该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
3.因补充营运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账户中,募集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已将该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该项目参照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标准建设内部研发中心,购置先进的研发、检测等软硬件设备。本项目建成后,有助于公司引进高端研发人员,实现公司研发实力的进一步提升,开发新产品、新技术,缩短产品研发周期,提升产品质量,降低单位能耗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的竞争力及经营效益。
为满足“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际开展需要,公司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中不断优化调整建设方案,2022年8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中山市易天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易天”)及中山市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其中,中山易天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建设投资、硬件投资及部分研发费用投资等项目投资的实施主体,易天股份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软件投资及部分研发费用投资等项目投资的实施主体。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结合“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未发生变更的
情况下,对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序号 | 募投项目名称 | 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前) | 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后) |
1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023年1月9日 | 2024年1月9日 |
(二)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3年11月30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且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 募投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金额(万元)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 节余金额(含利息收 入、手续费支出等) (万元) |
1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904.10 | 3,216.49 | 890.82 |
注:截至2023年11月30日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三)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
在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各个环节成本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节约了项目建设费用。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为了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拟将上述募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资金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续用途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尾款、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等。上述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该项目募集资金的专项账户,公司董事会将委托财务部相关人员办理本次专户注销事项。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公司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按计划完成募集资金的投入且未来将不再有大额资金投入,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部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在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毕后,公司将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销户完成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满足结项条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890.82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
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相关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伤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柯润霖 | 朱文瑾 |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