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天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812 证券简称:易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8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8月5日(星期一)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5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8月5日(星期一)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5日(星期一)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5日(星期一)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7月31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4年7月31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沙头社区沙井南环路446号星展广场1栋A座401,易天股份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 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上述议案已经2024年7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要求,提案1.00需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表决。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须在2024年8月2日16:3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2)、《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信封需注明“股东大会”字样)。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8月2日上午8:30-下午16:3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沙头社区沙井南环路446号星展广场1栋A座401,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亚丽、莫凤艳
电话号码:0755-27850601
传真号码:0755-29706670
电子邮箱:IR@etmade.com.cn
5、其他事项:
本次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受托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7月19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50812”,投票简称为“易天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8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权委托书
致: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意见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特别说明事项:
1、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
“√”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
委托人为单位的,并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3、 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
以上指示的,视为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依其意思代为选择,其行使表决权的
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 |||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单位股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单位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 | ||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 是否委托 | ||
代理人姓名 |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件 | ||
传真号码 | 邮政编码 | ||
联系地址 | |||
发言意向及要点 | |||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附注:
1、 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 持股数量请填写截至2024年7月31日15:00交易结束时的持股数。
3、 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登记时间(2024年8月2日16:30)之前送达、邮寄、发送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 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
5、 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