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天股份: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5-22  易天股份(300812)公司公告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于2026 年4 月24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 议案》,决定于2026 年5 月22 日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相关内容详见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5 月22 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5 月22 日(星期五)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5 月22 日9:15—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5 月22 日 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3、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沙头社区沙井南环路446 号星展广场 1 栋A 座401 易天股份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肖学礼先生

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包括出席现场会议、通过网络投 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共计157 人,代表股份66,290,26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47.3241%。

其中: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8 人,代表股份 65,513,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769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49 人,代表股份777,2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554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本公告中小股东是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且非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1 人,代表股份777,46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555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 人,代表股份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0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49 人,代表股份777,2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5549%。

3、公司全体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本次会议。广东竞德律师事务所(简称“竞德律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对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会议表决情况

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6,233,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42%;反对5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2%;弃权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20,5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813%;反对5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955%;弃权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32%。

历任及现任独立董事均就2025 年度工作情况向股东会作出了述职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6,231,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11%;反对5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2%;弃权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18,5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4240%;反对5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955%;弃权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04%。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 议案》

该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6,231,66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16%;反对5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7%;弃权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18,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4626%;反对5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142%;弃权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32%。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至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6,233,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42%;反对5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2%;弃权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20,5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813%;反对5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955%;弃权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32%。

5、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5,995,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51%;反对24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37%;弃权4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82,5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0688%;反对24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8602%;弃权4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711%。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高军鹏先生持有股份数17,240,513 股,回避表决。该股东所持股 份不计入此项议案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该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8,753,747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65%;反对28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45%;弃权1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81,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9273%;反对28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2462%;弃权1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65%。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6,061,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44%;反对21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89%;弃权1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48,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5322%;反对21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0400%;弃权1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77%。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6,046,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21%;反对5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9%;弃权19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7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33,5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6286%;反对5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942%;弃权19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4771%。

9、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6,225,56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24%;反对5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9%;弃权1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12,7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6780%;反对5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942%;弃权1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77%。

10、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 案》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6,218,96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24%;反对5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2%;弃权2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4%。本议案已经获得出席 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06,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8291%;反对5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955%;弃权2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754%。

11、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 议案》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6,014,76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44%;反对26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89%;弃权1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7%。本议案已经获得出席 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01,9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5641%;反对26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0082%;弃权1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77%。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竞德律所贾正新律师、李飒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就本次股东会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竞德律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会议 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广东竞德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东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5 月22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