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林生物: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林生物”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泰林生物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一、长城证券对泰林生物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核查工作
长城证券项目组对泰林生物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手段包括:查阅泰林生物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资料、募集资金专户支出清单、泰林生物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及使用的具体明细表;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年账单;与公司财务负责人谈话,询问募集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情况等。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62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8.35元,共计募集资金23,855.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545.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1,31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9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
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516.45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9,793.5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5号)。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58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21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00元,共计募集资金21,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2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0,58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4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67.88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0,412,1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号)。
(二)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19,793.55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9,248.42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456.84 | |
结项项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B3 | 4,953.96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54.00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91.08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9,302.42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547.92 | |
结项项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D3 | 4,953.96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D3 | 6,085.09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6,089.56 | |
差异 | G=E-F | -4.47[注] |
[注] 差异-4.47万元系深圳证券交易所减免的印花税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20,412.11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349.77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474.84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349.77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474.84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20,537.18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20,545.48 | |
差异 | G=E-F | -8.30[注] |
[注] 差异-8.30万元系应付未付发行费用
三、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
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18日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 注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 | 71170122000150818 | 1,089.56 | 募集资金专户 |
合 计 | 1,089.56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单位大额存单)的余额合计为5,000.00万元。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 注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 | 3301040160019344418 | 11,545.48 | 募集资金专户 |
合 计 | 11,545.48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单位大额存单)的余额合计为9,000.00万元。
四、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9,793.55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4.0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302.42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0,949.42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55.32% | |||||||||
承诺投资 项目 | 是否 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年产3500套微生物控制和检测系统设备及相关耗材生产基地项目 | 否 | 14,000.00 | 14,000.00 | 9,185.22 | 65.61 | 2019年11月 | 6,728.41 | 不适用 [注] | 否 | |
研发中心项目 | 是 | 2,793.55 | 是 |
销售网络及技术服务建设项目 | 是 | 3,000.00 | 是 | |||||||
细胞治疗产业化装备制造基地项目 | 否 | 5,995.46 | 54.00 | 117.20 | 1.95 | 2024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 计 | - | 19,793.55 | 19,995.46 | 54.00 | 9,302.42 | - | - | 6,728.41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细胞治疗产业化装备制造基地项目”建设用地的招拍挂工作尚未进入挂牌,公司正积极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推动建设用地招拍挂工作。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公司原募投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及“销售网络及技术服务建设项目”系公司 2016 年上市前基于自身情况制定的,公司原拟通过建设研发中心项目持续提高微生物检测、分析与环境控制相关产品的研发设计能力,增加技术储备,加大对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开发,提高产品性能,加速新产品的研发周期。近几年产业技术快速发展,为更好地顺应市场发展及公司实际经营需要,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结合现阶段及未来产业发展趋势,本着控制风险、审慎投资的原则,决定将原募投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及“销售网络及技术服务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余额用于新项目“细胞治疗产业化装备制造基地项目”。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自有资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从募集资金中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3500 套微生物控制和检测系统设备及相关耗材生产基地项目”预先投入资金 8,886.98万元。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公司募投 |
项目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募集资金不超过2.5亿元,自有资金不超过1.5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要求的投资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且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年产 3500 套微生物控制和检测系统设备及相关耗材生产基地”结项,并将该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 4,953.96 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利息、理财收益)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如下: 1.该项目原计划产能为年产3500套微生物控制和检测系统设备及相关耗材,由于市场需求变化及公司产业布局调整,项目实际投产后产能为年产760套。 2.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从项目的实际需求出发,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加强对项目的费用监督和管控,通过控制预算及成本,有效利用多方资源,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节省了建设投资部分资金支出。 3.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了一定的资金理财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6,089.56万元,其中5,000万元用于购买单位大额存单暂未到期,剩余1,089.56万元(含利息)均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注] 根据《年产3500套微生物控制和检测系统及相关耗材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全部达产后预计每年可实现利润总额9,475.00万元。该项目原计划产能为年产3500套微生物控制和检测系统设备及相关耗材,由于市场需求变化及公司产业布局调整,项目实际投产后产能为年产760套,故不适用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0,412.11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49.77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49.77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 项目 | 是否 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细胞治疗产业化装备制造基地项目 | 否 | 20,412.11 | 20,412.11 | 349.77 | 349.77 | 1.71 | 2024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 计 | - | 20,412.11 | 20,412.11 | 349.77 | 349.77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细胞治疗产业化装备制造基地项目”建设用地的招拍挂工作尚未进入挂牌,公司正积极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推动建设用地招拍挂工作。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募集资金不超过2.5亿元,自有资金不超过1.5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要求的投资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且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20,545.48万元,其中9,000万元用于购买大额存单产品暂未到期,剩余11,545.48万元(含利息)均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 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年度 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细胞治疗产业化装备制造基地项目 | 研发中心项目、销售网络及技术服务建设项目 | 5,995.46 | 54.00 | 117.20 | 1.95 | 2024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 计 | - | 5,995.46 | 54.00 | 117.20 |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公司于2021年1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1年1月25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研发中心项目”和“销售网络及技术服务建设项目”,并将原募集资金余额5,995.46万元(包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并扣除手续费等)调整用于“细胞治疗产业化装备制造基地项目”。募集资金项目变更的原因见本节“(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之“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细胞治疗产业化装备制造基地项目”建设用地的招拍挂工作尚未进入挂牌,公司正积极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推动建设用地招拍挂工作。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否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四、2022年度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七、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1600号)。报告认为,泰林生物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 2022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长城证券认为: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泰林生物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 ||||
白毅敏 | 严绍东 |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