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林生物: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0日以电话、书面送达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举手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叶大林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监事及高管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