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林生物: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300813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4-062转债代码:123135 转债简称:泰林转债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62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8.35元,共计募集资金23,855.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545.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1,31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516.45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9,793.5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资报告》(天健验〔2020〕5号)。
2.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58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发行21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每张面值人民币100.00元,共计募集资金21,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2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0,58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67.88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0,412,1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19,793.55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15,666.73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826.65 | |
结项项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B3 | 4,953.96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
深圳证券交易所减免的印花税 | C3 | 4.47 | |
销户转至其他募集资金账户 | C4 | 3.98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15,666.73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826.65 | |
结项项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D3 | 4,953.96 |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深圳证券交易所减免的印花税 | D3=C3 | 4.47 | |
销户转至其他募集资金账户[注1] | D4=C4 | 3.98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D3+D3-D4 | 0.00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0.00 |
[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71170122000150818于2024年4月销户,其存放募集资金39,819.61元转入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3301040160019344418中
2.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20,412.11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8,445.60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827.63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1,198.84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508.07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9,644.44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1,335.70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12,103.37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12,111.67 | |
差异 | G=E-F | -8.30[注] |
[注]差异-8.30万元系应付未付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18日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3年12月21日,公司和医学工程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以及保荐机构长城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2年及2023年新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资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 注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 注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 | 3301040160019344418 | 16,150,158.24 | 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 | 3301041060000161772 | 14,966,553.32 | 医学工程募集资金专户 |
合 计 | 31,116,711.56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单位大额存单尚未到期金额9,000.00万元。
三、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3。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均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附件: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4年1-6月编制单位: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9,793.55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0,620.69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0,949.42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55.32%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1.年产3500套微生物控制和检测系统设备及相关耗材生产基地项目 | 否 | 14,000.00 | 9,185.22 | 9,185.22 | 100.00 | 2019年11月 | 1,256.72 | 不适用 [注1] | 否 | |
2.研发中心项目 | 是 | 2,793.55 | 是 | |||||||
3.销售网络及技术服务建设项目 | 是 | 3,000.00 | 是 | |||||||
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是 | 4,953.96 | 4,953.96 | 100.00 | ||||||
5. 细胞治疗产业化装备制造基地项目 [注 2] | 是 | 5,995.46 | 6,481.51 | 108.11 | 2024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合 计 | 19,793.55 | 20,134.64 | 20,620.69 | 1,256.7 |
2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公司原募投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及“销售网络及技术服务建设项目”系公司 2016 年上市前基于自身情况制定的。近几年产业技术快速发展,为更好地顺应市场发展及公司实际经营需要,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结合现阶段及未来产业发展趋势,本着控制风险、审慎投资的原则,决定将原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细胞治疗产业化装备制造基地项目”。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根据2023 年11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细胞治疗产业化装备制造基地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由公司调整为公司子公司医学工程,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均发生变更。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自有资金。公司从募集资金中置换“年产 3500 套微生物控制和检测系统设备及相关耗材生产基地项目”预先投入资金 8,886.98万元。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无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根据公司 2020 年 10 月 28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将“年产 3500 套微生物控制和检测系统设备及相关耗材生产基地”结项,将该项目资金节余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4,953.96 万元。 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如下: 1.由于市场需求变化及公司产业布局调整,项目实际投产后产能为年产760套。2.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通过控制预算及成本,有效利用多方资源,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节省了建设投资部分资金支出。3.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了一定的资金理财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募集资金专户于2024年4月销户,其存放募集资金39,819.61元转入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 |
[注1]根据《年产3500套微生物控制和检测系统及相关耗材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全部达产后预计每年可实现利润总额9,475.00万元。该项目原计划产能为年产3500套微生物控制和检测系统设备及相关耗材,由于市场需求变化及公司产业布局调整,项目实际投产后产能为年产760套,故不适用
[注2]根据公司2021年1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1年1月25日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研
发中心项目”和“销售网络及技术服务建设项目”调整用于新项目“细胞治疗产业化装备制造基地项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入募集资金5,995.46万元
附件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4年1-6月编制单位: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0,412.11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198.84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644.44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0,062.34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98.29%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细胞治疗产业化装备制造基地项目 | 是 | 20,412.11 | 20,412.11 | 1,198.84 | 9,644.44 | 47.25 | 2024 年 12 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 计 | - | 20,412.11 | 20,412.11 | 1,198.84 | 9,644.44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根据2023 年11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细胞治疗产业化装备制造基地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由公司调整为公司子公司医学工程,实施方式、实施地点一并变更。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无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根据公司2023年3月3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利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9,000万元。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2,111.67万元,其中9,000万元用于购买单位大额存单尚未到期,剩余3,111.67万元(含利息)均存放于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附件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4年1-6月编制单位: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 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 | 本年度 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细胞治疗产业化装备制造基地项目 | 研发中心项目、 销售网络及技术服务建设项目 | 5,995.46 | 6,481.51 | 108.11 | 2024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细胞治疗产业化装备制造基地项目(变更前) | 20,412.11 | 1,198.84 | 9,644.44 | 47.25 | |||||
合 计 | 26,407.57 | 1,198.84 | 16,125.95 | 61.07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根据公司2021年1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1年1月25日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和“销售网络及技术服务建设项目”调整用于新项目“细胞治疗产业化装备制造基地项目”,并将原募集资金余额5,995.46万元调整用于该项目。募集资金项目变更的原因见附件1“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根据2023 年11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细胞治疗产业化装备制造基地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由公司调整为公司子公司医学工程,实施方式、实施地点一并发生变更。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