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林生物: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分红、转增方案。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9月11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1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1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南环路2930号公司12楼大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叶大林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0人,代表股份53,776,0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820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53,563,8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643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5人,代表股份212,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6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5人,代表股份212,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6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5人,代表股份212,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69%。
9、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表决分类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表决结果 | ||||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
| 1.00 | 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53,769,598 | 99.9880% | 5,630 | 0.0105% | 800 | 0.0015% | 0 | 0% | 通过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205,770 | 96.9698% | 5,630 | 2.6532% | 800 | 0.3770% | 0 | 0% |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余飞涛、包宁
3、结论性意见: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规范运作指引》《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