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富电路: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59号)同意注册,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396.0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4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69,264,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9,542,732.06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29,721,267.94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8月6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8月6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55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控股子公司分别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2年8月31日,公司与相关银行及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3月24日,公司变更保荐机构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并与平安证券签订了保荐协议。自公司与平安证券签署保荐协议之日起,东兴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平安证券承接,东兴证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持续督导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控股子公司与相关银行及保荐机构平安证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该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 |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账户状态 |
1 |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大支行 | 15000107060664 | 新增年产40万平方米线路板改扩建项目 | 本次注销 |
三、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大支行(银行账号:
15000107060664)用于新增年产40万平方米线路板改扩建项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账户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支取完毕,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零。公司已完成了此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开户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如下: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大支行 | 15000107060664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已按照规定用途全部使用完毕。
四、备查文件
1、销户证明性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