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富电路: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5日以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董事会于2023年10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2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昌民先生召集和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董事会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65)。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