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富电路: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2日以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董事会于2024年10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为独立董事刘树艳女士、独立董事梁飞先生)。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昌民先生召集和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董事会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59)。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广大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收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