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禾田:公司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815 证券简称:玉禾田 公告编号:2023-061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禾田”或“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1日、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3年度将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6.50亿元的担保。其中,对南昌市红谷滩区玉禾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0.5亿元、对深圳永恒光智慧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0.8亿元。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2023年5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等。
近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南昌市红谷滩区玉禾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为人民币叁仟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分别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深圳永恒光智慧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合计申请总额为人民币肆仟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现将以上担保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简介
1、被担保方:南昌市红谷滩区玉禾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25MA39ACG423成立日期:2020年9月2日法定代表人:周聪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住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岭口路888号岭口村产业大厦407室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自来水生产与供应,餐厨垃圾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生活垃圾处理装备制造,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生活垃圾处理装备销售,环境保护监测,白蚁防治服务,城市绿化管理,花卉绿植租借与代管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水污染治理,打捞服务,集贸市场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保咨询服务,物业管理,环境应急治理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机械设备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60%股权。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 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10,233.12 | 10,136.06 |
负债总额 | 3,638.42 | 4,120.33 |
净资产 | 6,594.70 | 6,015.73 |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未经审计) | 2022年度(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6,340.16 | 9,327.65 |
利润总额 | 763.46 | 1,215.14 |
净利润 | 578.97 | 927.21 |
2、被担保方:深圳永恒光智慧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785687756
成立日期:2008年8月29日法定代表人:李勇注册资本:5,001万元人民币住所: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新庄社区大围沙河工业区F1栋301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市政设施管理;规划设计管理;照明器具生产专用设备销售;城乡市容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交通设施维修;城市公园管理;城市绿化管理;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音响设备制造;音响设备销售;游览景区管理;园区管理服务;艺术品代理;安全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图文设计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物联网技术研发;软件开发;5G通信技术服务;移动通信设备销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国内贸易代理;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旅行社服务网点旅游招徕、咨询服务;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电气安装服务;安全生产检验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公路管理与养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5%股权。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 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19,484.42 | 19,224.31 |
负债总额 | 8,399.30 | 8,607.84 |
净资产 | 11,085.12 | 10,616.47 |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未经审计) | 2022年度(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15,834.55 | 20,282.92 |
利润总额 | 2,565.97 | 3,608.07 |
净利润 | 2,169.64 | 3,111.41 |
(二)被担保方关于额度使用基本情况表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经审批的担保额度(亿元) |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亿元) | 本次新增使用担保额度(亿元) | 剩余担保额度(亿元) | 是否关联担保 |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南昌市红谷滩区玉禾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60% | 35.56% | 0.5 | 0 | 0.3 | 0.2 | 否 |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永恒光智慧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55% | 43.11% | 0.8 | 0 | 0.4 | 0.4 | 否 |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以下简称“担保书”),现将担保书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1、保证人: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3、被担保方:南昌市红谷滩区玉禾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4、被担保的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签署的编号为791XY2023030273号的《授信协议》
5、保证范围: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叁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
其他相关费用。
6、最高债权限额:人民币叁仟万元整
7、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8、保证期间: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年度预计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二)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以
下简称“合同”),现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1、保证人: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被担保方:深圳永恒光智慧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4、被担保的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债权确定期间订立一系列综合授信、贷款、项目融资、贸易融资、贴现、透支、保理、拆借和回购、贷款承诺、保证、信用证、票据承兑等业务项下具体合同所形成债权本金。
5、保证范围:债权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主合同项下应缴未缴的保证金;主债权有关的所有银行费用;债权及/或担保物权实现费用以及债务人给债权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6、最高债权限额:人民币贰仟万元整
7、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8、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若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划分为数部分,其各部分的债务履行期不相同,则保证期间为最后一笔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因债务人违约,债权人提前收回债权的,保证人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年度预计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三)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以
下简称“合同”),现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1、保证人: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被担保方:深圳永恒光智慧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4、被担保的主合同:债权确定期间内债务人在最高融资余额内与债权人签订的所有银行融资合同。
5、保证范围:所有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本金、利息、复息、罚息、执行程序中迟延履行期间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6、最高债权限额:人民币贰仟万元整
7、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8、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若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划分为数部分,其各部分的债务履行期不相同,则保证期间为最后一笔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因债务人违约,债权人提前收回债权的,保证人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年度预计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00,640.99万元,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57,892.07万元,以上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50%。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其他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2、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3、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