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禾田: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9月14日(星期四)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9月14日(星期四)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九路海松大厦A座21F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周平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8日(星期五)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1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64,923,17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6.4647%。
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15,538,6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0750%。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9,384,5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898%。
2、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5,141,4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98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4,106,8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39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034,5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96%。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64,919,1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5%;反对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弃权4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137,42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37%;反对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1%;弃权4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2%。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陈臻宇、刘璐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