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禾田:公司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9-15  玉禾田(300815)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815 证券简称:玉禾田 公告编号:2023-064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禾田”或“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1日、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3年度将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6.50亿元的担保。其中,对深圳玉禾田智慧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禾田智慧城市”)的担保额度为31亿元。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2023年5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等。

近日,公司与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玉禾田智慧城市申请总额为人民币贰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同时,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全资子公司玉禾田智慧城市股东会决议通过,玉禾田智慧城市与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申请总额为人民币贰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简介

被担保方:深圳玉禾田智慧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279393058C成立日期:1997年10月27日法定代表人:程先森注册资本:11,000万元人民币住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南昌社区航城大道华丰国际机器人产业园C栋C315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楼宇清洁服务、道路清扫保洁、消杀除四害、白蚁防治、环保工程,清洁用品、机械设备的销售;物业管理(领取相关资质证书后方可经营);园林绿化养护、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汽车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垃圾分类项目运营管理,垃圾分类技术咨询与开发服务;垃圾中转站的设计和技术开发;垃圾无害化处理技术开发;水域垃圾清理;冰雪清除、运输服务及冰雪消纳场管理;公厕管理服务;室内外空气环境治理;市政设施维护;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家政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新车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

垃圾清运、城市生活垃圾运输服务;货物运输; 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RDF技术、厌氧生物制沼技术焚烧等环保产业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生活垃圾分类及回收、餐厨垃圾回收利用处理及相关环保设备制造、运营管理。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机动车修理和维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6月30日(未经审计)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236,934.23201,352.50
负债总额151,530.21129,888.01
净资产85,404.0271,464.48
项目2023年半年度(未经审计)2022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145,882.55209,851.37
利润总额16,618.2624,528.27
净利润13,429.6119,794.22

(二)被担保方关于额度使用基本情况表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方持股比例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经审批的担保额度(亿元)截至目前担保余额(亿元)本次新增使用担保额度(亿元)剩余担保额度(亿元)是否关联担保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玉禾田智慧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100%63.95%314.772.0026.23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一”),现将合同一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1、保证人: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被担保方(债务人):深圳玉禾田智慧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4、被担保的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签署的《授信额度协议》、《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贸易融资及保函协议》以及根据该协议已经和将要签署的单项协议,及其修订或补充。

5、保证范围:基于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主合同项下应缴未缴的保证金(如有)、承诺费(如有)、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保全费用、执行费用、拍卖费用、差旅费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

确定。

6、最高债权限额:人民币贰亿元整

7、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8、保证期间:主债权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债权为分笔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年度预计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二)玉禾田智慧城市与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二”),现将合同二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1、保证人:深圳玉禾田智慧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2、债权人: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被担保方(债务人):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被担保的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签署的《授信额度协议》、《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贸易融资及保函协议》及依据该协议已经和将要签署的单项协议,及其修订或补充。

5、保证范围:基于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主合同项下应缴未缴的保证金(如有)、承诺费(如有)、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保全费用、执行费用、拍卖费用、差旅费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6、最高债权限额:人民币贰亿元整

7、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8、保证期间:主债权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债权为分笔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该笔担保已经玉禾田智慧城市股东会决议审议通过。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07,640.99万元,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58,107.22万元,以上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57%。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其他第

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2、深圳玉禾田智慧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与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