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禾田:公司关于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补充公告

查股网  2023-12-26  玉禾田(300815)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815 证券简称:玉禾田 公告编号:2023-087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补充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为满足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重庆高洁环境绿化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高洁”)日常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子公司乌鲁木齐高洁城市环境绿化工程综合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乌鲁木齐高洁”)股东会决议通过,乌鲁木齐高洁与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重庆高洁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叁仟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担保待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方:重庆高洁环境绿化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8059874554M

成立日期:2013年1月8日

法定代表人:付燕

注册资本:6332.842426万人民币

住所:重庆市九龙坡区火炬大道99号4幢25楼25-1、25-2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草种生产经营,林木种子生产经营,道路货物运输,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城市建筑垃圾处置,餐厨垃圾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管护,城市道路、社区(冰雪清运)生活垃圾清扫、收集,生活垃圾运输服务(不含餐厨垃圾),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置,工业设备清洗,灯饰安装工程项目管理,市政设施及设备管理、维护,保洁服务,机电设备(不含特种设备)安装,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施工,苗圃种植(限分支机构经营)、销售(不含林木种子生产、销售),物业管理,环卫车、普通机械设备租赁,环保技术推广服务,计算机软硬件、手机应用软件开发、销售,再生资源回收(不含废旧电子产品处置、危险废物回收、报废汽车回收等需经相关部门批准的项目),环境污染治理,公厕管理。,城乡市容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城市公园管理,专用设备修理,花卉种植,园艺产品种植,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打捞服务,固体废物治理,水污染治理,软件开发,规划设计管理,机动车修理和维护,建筑物清洁服务,二手车经销,销售代理,机械设备批发,再生资源加工,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生活垃圾处理装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股权结构:被担保方持有担保方100%股权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6月30日(未经审计)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40,169.9140,981.87
负债总额24,198.7029,574.75
净资产15,971.2111,407.12
项目2023年半年度(未经审计)2022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28,370.5852,521.85
利润总额1,990.323,635.61
净利润1,206.002,927.82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乌鲁木齐高洁与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1、保证人:乌鲁木齐高洁城市环境绿化工程综合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债权人: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3、被担保方(债务人):重庆高洁环境绿化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4、被担保的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重庆高洁于主债权确定期间(2023年12月25日至2026年12月25日)内签订的一系列合同(包括但不限于编号为DGSX2023122343的《授信额度协议》)以及该一系列合同项下各单项授信文件(包括合同/协议、申请书、借款借据等)。

5、保证范围:主合同全部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因汇率变动而引起的相关损失、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及其他费用)、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管担保物的费用、保全费、执行费、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税费、过户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及其他费用),以及主合同生效后,经债权人要求追加而债务人未追加的保证金金额。

6、最高债权额:人民币叁仟万元整

7、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8、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按主合同项下各单项授信文件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为主合同项下每一笔具体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其中:

(1) 借款、打包贷款、出口押汇、进口押汇等借款融资类业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融资到期 之日起三年;

(2) 汇票承兑、开立信用证、开立保函等银行信用类业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 项之日起三年;

(3) 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该笔担保已经乌鲁木齐高洁股东会决议审议通过,待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56,696万元,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51,807.68万元,以上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66%。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其他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乌鲁木齐高洁与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