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禾田: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15 证券简称:玉禾田 公告编号:2024-029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九路海松大厦A座21F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周平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9日(星期四)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3人,代表股份266,992,53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6.983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14,957,09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3.929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52,035,43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3.0548%。。
2、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人,代表股份3,685,43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924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人,代表股份3,685,43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9246%。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66,962,6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8%;反对2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655,53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887%;反对29,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11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66,962,6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8%;反对2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655,53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887%;反对29,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11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66,962,6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8%;反对2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655,53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887%;反对29,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11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66,962,6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8%;反对2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655,53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887%;反对29,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11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66,962,6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8%;反对2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655,53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887%;反对29,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11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66,962,6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8%;反对2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655,53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887%;反对29,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11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会计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66,962,6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8%;反对2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655,53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887%;反对29,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11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66,962,6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8%;反对2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655,53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887%;反对29,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11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66,962,6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8%;反对2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655,53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887%;反对29,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11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林晓春、韩雯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贵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
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