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禾田:公司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禾田”或“公司”)分别于2024年1月8日、2024年1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为子公司、子公司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78.8亿元的担保。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9日、2024年1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等。
近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南昌市红谷滩区玉禾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申请贰仟万元整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现将上述担保协议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方:南昌市红谷滩区玉禾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25MA39ACG423
成立日期:2020年9月2日
法定代表人:刘扬帆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住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岭口路888号岭口村产业大厦407室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自来水生产与供应,餐厨垃圾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生活垃圾处理装备制造,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生活垃圾处理装备销售,环境保护监测,白蚁防治服务,城市绿化管理,花卉绿植租借与代管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水污染治理,打捞服务,集贸市场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保咨询服务,物业管理,环境应急治理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机械设备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60%股权。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11,988.94 | 12,048.64 |
负债总额 | 3,365.85 | 4,480.40 |
净资产 | 8,623.09 | 7,568.24 |
项目 | 2024年半年度(未经审计) | 2023年度(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6,402.31 | 13,038.60 |
利润总额 | 1,397.34 | 2,046.63 |
净利润 | 1,054.85 | 1,557.59 |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以下简称“担保书”),现将担保书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1、保证人: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3、被担保方(授信申请人):南昌市红谷滩区玉禾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4、被担保的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编号为791XY240924T000237《授信协议》。
5、保证范围:债权人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
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6、被担保的本金数额:人民币贰仟万元整。
7、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8、保证期间: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额度总金额为396,535.11万元,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139,577.79万元,以上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8.54%。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其他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特此公告。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