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可蓝: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16 证券简称:艾可蓝 公告编号:2023-027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2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安徽艾可蓝研究院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50,000万元的项目融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50,000万元,担保期限11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担保金额及期限并增加抵押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调整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担保金额及期限并增加抵押担保,除上述调整外,其他事项保持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担保金额及期限并增加抵押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7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池州高新区玉镜路12号公司第一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屹先生
6、本次会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数为43,565,8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3398%。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2人,代表股份数为93,8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70%。
2、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为5人,代表股份数为43,565,6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3395%。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为1人,代表股份数为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4、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作出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43,565,81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3,8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43,565,81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3,8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43,565,81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3,8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4、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43,565,81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3,8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3,565,81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3,8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3,565,81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3,8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3,565,81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3,8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3,565,81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3,8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3,565,81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3,8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0、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43,565,81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3,8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刘屹先生、姜任健先生、刘凡先生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是本议案的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11,161,74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3,8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3,565,81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3,8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3,565,81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3,8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担保金额及期限并增加抵押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3,565,81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3,8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德恒(合肥)律师事务所宋婷婷律师、冯天成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
员及召集人资格、本次会议的议案、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德恒(合肥)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