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可蓝:关于部分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减持时间过半的公告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减持时间过半的公告
股东池州南鑫商务咨询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3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公司股东池州南鑫商务咨询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池州南鑫”)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5%)。
公司于近日收到池州南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董监高、大股东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截至2023年5月31日,池州南鑫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现将其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 | 减持股数(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减持股份来源 |
池州南鑫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3年5月10日 | 29.05 | 17,400 | 0.02%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
2023年5月15日 | 30.49 | 7,500 | 0.01% | |||
合 计 | 24,900 | 0.03%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池州 南鑫 | 合计持有股份 | 3,365,420 | 4.20% | 3,340,520 | 4.17%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365,420 | 4.20% | 3,340,520 | 4.17%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严格遵守了《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已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减持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巨潮资讯网预先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背减持计划的情形。
3、池州南鑫严格履行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池州南鑫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4、池州南鑫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5、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池州南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