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可蓝: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池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下发的2024年中小企业发展奖补资金200.00万元人民币,单笔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获得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获得补助主体 | 补助金额(万元) | 到账时间 | 补助形式 | 是否与日常经营相关 |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200 | 2024年4月15日 | 现金 | 是 | 18.97% | 否 |
二、补助的类型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公司获得的上述政府补助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二)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公司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时,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根据上述准则,公司收到的200.00万元政府补助应计入其他收益,具体会计处理
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三)补助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政府补助资金预计将增加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200.00万元。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部门要求,合理合规的使用政府补助资金,实现政府补助资金的高效使用。具体对公司利润的影响数据以公司经审计后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四)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部门要求,合理合规地使用政府补助资金,实现政府补助资金的高效利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与补助相关的政府批文;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