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可蓝: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 决议通过的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以78,740,300 股为基数(公司总 股本80,000,000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1,259,700 股后的股本), 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96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 民币7,559,068.8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 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 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完成 629,850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该归属股票来源为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公 司A 股普通股股票,因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由1,259,700 股变 更为629,850 股,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本基数由78,740,300 股(公司 总股本80,000,000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1,259,700 股后的股本) 变更为79,370,150 股(公司总股本80,000,000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 股份629,850 股后的股本)。按照利润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调整相应分配比例,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调整为:以79,370,150股为基数(公司总股本80,000,000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629,850 股后的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952382 元(含税)。除现金分红外,本次利润分配不 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 股现金 分红(含税)及除权除息参考价的计算公式如下:
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 股现金分红(含税)=现金分红总 额/总股本*10=7,559,068.80 元/80,000,000 股*10=0.944883 元,即每股现金红利为 0.0944883 元。
\[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 (含回购股份)\]
\[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含税,=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944883 元/股。\]
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 年5 月18 日召开的2025 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78,740,300 股为基数(公司总股本 80,000,000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1,259,700 股后的股本),向全 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96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7,559,068.80 元(含税),剩余可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使用。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 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 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 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完成 629,850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该归属股票来源为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公 司A 股普通股股票,因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由1,259,700 股变 更为629,850 股,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本基数由78,740,300 股(公司 总股本80,000,000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1,259,700 股后的股本) 变更为79,370,150 股(公司总股本80,000,000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 股份629,850 股后的股本)。按照利润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调整相应分配比例,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调整为:以79,370,150股为基数(公司总股本80,000,000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629,850 股后的股本)向全体股东按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952382 元(含税)。除现金分红外,本次利润分配不送 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致。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629,850.00 股后的79,370,15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0.952382 元人 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10 股派0.857144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 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 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1 个月)以内,每10 股补缴税款0.190476 元;持股1 个月以上至1 年(含1 年)的,每10 股补缴税款0.095238 元;持股超过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权益分派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6 月1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6 月15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 年6 月1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 年6 月1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因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完成 629,850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该归属股票来源为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公 司A 股普通股股票,因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由1,259,700 股变 更为629,850 股,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本基数由78,740,300 股(公司
总股本80,000,000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1,259,700 股后的股本) 变更为79,370,150 股(公司总股本80,000,000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 股份629,850 股后的股本)。按照利润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调整相应分配比例,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调整为:以79,370,150股为基数(公司总股本80,000,000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629,850 股后的股本)向全体股东按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952382 元(含税)。
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 股现金分红(含税)=现金分红总 额/总股本*10=7,559,068.80 元/80,000,000 股*10=0.944883 元,即每股现金红利为 0.0944883 元。
\[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 (含回购股份)\]
\[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含税,=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944883 元/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限制性 股票授予价格将进行调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 义务。
3、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亦作相应调整。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安徽省池州市高新区玉镜路12 号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余安然
咨询电话:0566-5255528
传真电话:0566-5255693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6 月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