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飞股份: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 300817 证券简称: 双飞股份 公告编号: 2023-056
浙江双飞无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证
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浙江双飞无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和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成员。公司并于同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等相关议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已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组成情况1、
董事长:周引春先生
2、副董事长:浦志林先生
3、非独立董事:周引春先生、浦志林先生、顾美娟女士、沈持正先生、单亚
元先生、浦四金先生
4、独立董事:苏建林先生、汪萍女士、顾骅珊女士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简历见附件)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3.2.4 条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三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在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委员:周引春先生(主任委员)、浦志林先生、顾骅珊女士
2、提名委员会委员:顾骅珊女士(主任委员)、周引春先生、汪萍女士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苏建林先生(主任委员)、周引春先生、顾骅珊女
士
4、审计委员会委员:汪萍女士(主任委员)、周引春先生、苏建林先生
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1、监事会主席:顾新强先生
2、非职工代表监事:顾新强先生、袁翔飞先生
3、职工代表监事:孙希凤女士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简历见附件)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3.2.4 条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最近二年内均未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且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
四、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同意聘任周引春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浦四金先生、胡志刚先生、杭文忠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单亚元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浦四金先生为公
司董事会秘书,聘任袁薇艳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具体情况如下:
1、总经理:周引春先生
2、副总经理:浦四金先生、胡志刚先生、杭文忠先生
3、财务总监:单亚元先生
4、董事会秘书:浦四金先生
5、证券事务代表:袁薇艳女士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见附件)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3.2.4 条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浦四金先生、袁薇艳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其任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双飞无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9 月 6 日
附件:
一、董事简历:
周引春先生:1963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上海交通大学MBA、清华大学EMBA、浙江大学EMBA。1988年进入双飞股份前身嘉善金属塑料自润滑轴承联营厂,历任会计、生产副厂长、经营厂长,自2001年起任双飞有限及双飞股份总经理,自2003年起任双飞有限及双飞股份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双飞材料董事长、卓博贸易执行董事、顺飞投资董事长、腾飞投资董事长、双飞程凯董事长、搏乐液压董事长、四川双飞虹董事长。
截止本公告日,周引春先生持有双飞股份公司股份7288.7040万股,除与董事顾美娟系夫妻关系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3.2.4条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浦志林先生:1962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2年进入双飞股份前身嘉善县无油润滑轴承厂,历任供应科科员、车间调度厂长助理兼生产科科长、生产副厂长,自2001年起历任双飞有限及双飞股份副总经理、副董事长。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双飞材料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浦志林先生持有双飞股份公司股份949.7088万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3.2.4条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顾美娟女士:1965年出生,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自1993年起任职于双飞股份前身嘉善县无油润滑轴承厂。现任本公司董事、双飞材料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顾美娟女士持有双飞股份公司股份590.9760万股,除与董事周引春系夫妻关系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3.2.4条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沈持正先生:1968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2年进入双飞股份前身嘉善县无油润滑轴承厂,历任供应科副科长、采购部部长,2002年至2007年间历任双飞材料前身嘉善县双飞无油润滑材料厂副总经理、董事长,自2008年起任双飞材料总经理。现任嘉善双飞润滑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并担任本公司董事、双飞程凯董事、四川双飞虹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沈持正先生持有双飞股份公司股份476.9280万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3.2.4条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单亚元先生:1971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9年进入双飞股份前身嘉善县无油润滑轴承厂,历任会计、财务科长、财务部长,自2008年起任双飞有限及双飞股份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董事、双飞材料董事、双飞程凯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单亚元先生持有双飞股份公司股份364.9536万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3.2.4条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浦四金先生:1964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1996年进入双飞股份的前身嘉善县无油润滑轴承厂,历任企管办主任、管理部部长、党支部副书记兼副总经理、党总支副书记兼
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兼副总经理。自2002年起任浙江双飞无油轴承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董事。2012年4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止本公告日,浦四金先生持有双飞股份公司股份364.9536万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3.2.4条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苏建林先生:1972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律师。1994年8月至1996年11月,在嘉善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工作;1996年12月至2009年2月,在嘉善县环境保护局工作;2009年3月至2012年9月,任嘉善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2012年10月至2015年12月,任嘉善县经济与信息化局副局长;2016年1月至2020年1月,在浙江子城律师事务所工作;2020年2月至今,浙江子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现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苏建林先生未持有双飞股份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3.2.4条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汪萍女士:1949年5月出生,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资深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历任嘉善拖拉机厂财务科长,嘉兴诚洲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合伙人,2018年已从诚洲会计师事务所退伙,现任北京中澄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分所注册会计师,2019年11月至今任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6月至今任浙江凯鸿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现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汪萍女士未持有双飞股份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
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3.2.4条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顾骅珊女士:1970年出生,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硕士,硕士生导师。浙江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兼任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嘉兴市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和嘉兴市经济学会副会长。1995年至2000年期间,在浙江经济高等专科学校社科部从事教学工作;2000年至今,在嘉兴学院社科部、文法学院、商学院、经济学院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现任嘉兴学院经济学院教授,嘉兴学院中国共同富裕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现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截止本公告日,顾骅珊女士未持有双飞股份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3.2.4条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监事简历
顾新强先生:1979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自2001年进入双飞股份,历任开发部研发员、外贸部业务员、品管部副部长、制造部部长、内贸部部长。现任本公司内贸部部长,同时为本公司监事会主席、顺飞投资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顾新强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票124.416万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3.2.4 条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袁翔飞先生:1975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自2001年起担任双飞有限及双飞股份开发部部长。2008年至今任全国滑动轴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自润滑轴承分技术委员会副秘书长。现任本公司开发部部长,
同时担任本公司监事、顺飞投资董事。截止本公告日,袁翔飞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票124.416万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3.2.4 条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孙希凤女士:1983年出生,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自2008年进入双飞股份,历任外贸部业务经理、外贸部部长。现任本公司外贸部部长,同时担任本公司职工监事。
截止本公告日,孙希凤女士未持有双飞股份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3.2.4 条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简历
周引春先生: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其简历请参见董事部分简历。浦四金先生:公司副总经理,其简历请参见董事部分简历。
胡志刚先生:1977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1年加入双飞有限,2001年7月至2002年2月在开发部工作,2002年3月进入外贸部,2015年1月任外贸部副部长,2015年7月当选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日,胡志刚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票15.5520万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3.2.4 条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杭文忠先生:1978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7年1月-2001年3月担任双金属车间检验科检验员,2001年3月-2005年7月担任双
金属车间剪板卷园组组长,2005年7月-2006年2月担任双金属车间流水线组组长,2006年2月-2008年1月担任摩擦焊接车间副主任,2008年1月至今担任摩擦焊接车间主任。2023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截止本公告日,杭文忠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票12.4416万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3.2.4 条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单亚元先生:公司财务总监,其简历请参见董事部分简历。浦四金先生:公司董事会秘书,其简历请参见董事部分简历。
袁薇艳女士:1994年出生,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19年10月至今任双飞股份证券事务代表助理,2023年1月至今任双飞股份证券事务代表。袁薇艳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止本公告日,袁薇艳女士未持有双飞股份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3.2.4 条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