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飞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9-29  双飞股份(300817)公司公告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作为浙江双飞无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经审阅独立董事候选人唐松华的个人履历、工作经历和候选资格等情况,我们未发现其有《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况,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者惩戒,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能力与资格。本次补选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唐松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该议案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

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拟变更公司全称、证券简称的议案》的独立意见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拟变更公司全称、证券简称,能更好地体现公司目前的业务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利用变更名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事宜。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双飞无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苏建林 汪萍 顾骅珊

2023年9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