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飞集团: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及要求,紧紧围绕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目标,对公司规范运作情况、对外投资情况、关联交易情况、对外担保情况、资金占用情况和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和检查,认真履行了监事会的职能,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23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8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各次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如下:
会议名称 | 会议时间 | 议案 |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3年4月18日 | 1 | 《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 | 《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3 | 《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4 |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5 |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6 | 《关于公司与嘉兴捷行无油轴承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交易确认及与嘉兴捷行无油轴承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 ||
7 | 《关于公司与嘉善县范跃包装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交易确认及2023年度日常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 ||
8 | 《关于审议<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的议案》 | ||
9 | 《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
10 |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 | ||
11 |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12 | 《关于确认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 ||
13 | 《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3年4月25日 | 1 | 《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23年8月21日 | 1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2023年8月24日 | 1 | 《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 | 《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3年9月6日 | 1 |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3年9月15日 | 1 |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金华市双飞程凯合金材料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2 |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四川双飞虹精密部件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延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3年9月28日 | 1 |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
2 | 《关于拟变更公司全称、证券简称的议案》 | ||
3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3年10月23日 | 1 | 《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2 | 《关于办理一照多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二、监事会履职情况
(一)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9次董事会会议并召开了4次股东大会,监事会全体成员认真履行监督职能。监事会没有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的情况,没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除年度工作报告外也没有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的情况。监事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全过程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也没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能够得到很好的落实,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善,形成了较完善的经营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之间的制衡机制。
(二)检查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2023年度,公司的对外投资均按《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履行了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三)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经对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认真核查,公司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审议程序规范、交易价格客观公平,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未发现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四)检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023年度,公司对外担保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除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外,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财务检查情况
监事会认真细致地检查和审核了公司的会计报表及财务资料,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遵守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等相关财务规章制度,2023年度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定期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
(六)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积极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制度与执行进行了检查,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认真执行了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计划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及要求,继续加强对重大投资、内部控制、公司财务等事项的监督检查,确保公司内控制度及相关措施得到有效地执行,防范并降低公司风险,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以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双飞无油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