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杰微纤:关于选举产生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产生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选举钱伟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一致。钱伟林先生将与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8月18日
附件:
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钱伟林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中专学历,行政管理专业,企业管理、知识产权管理进修。1984年10月至1990年12月就职于吴江市坛丘乡村办工业公司,任财务科长;
1991年01月至1996年12月在吴江市东方丝绸市场正昌布行从事纺织品贸易;
1997年01月至1998年07月就职于吴江市祥隆布业有限责任公司任财务科长;
1998年08月至2000年04月就职于吴江巿八坼社会福利丝织厂任销售科长;
2000年05月至2023年01月任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经理、总助、副总经理;2023年02月至今任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总监、综合管理中心总监;
2020年1月至2023年4月,兼任聚杰微纤党支部书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钱伟林先生通过苏州市聚杰君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262,395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8%。钱伟林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