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杰电气: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18  英杰电气(300820)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820 证券简称:英杰电气 公告编号:2023-021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3〕第141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公司董事会对此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各方对关注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现就关注函中关注的问题,回复说明如下:

问题一、请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竞争状况、公司发展阶段、经营模式、未来发展战略以及最近两年净利润、净资产、每股收益变动情况等主要财务指标变化情况等,详细说明制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主要考虑、确定依据及其合理性,与公司业绩成长、发展规划是否匹配,转增比例是否与公司业绩变化情况相匹配,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回复:

(一)公司所处行业特点

公司业务属于电力电子设备中的电源设备,公司主要专注于电力电子技术在工业各领域的应用,从事以功率控制电源、特种电源为代表的工业电源设备以及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公司电源产品应用于多个领域,包括以光伏(多晶硅、单晶硅、电池片)生产设备、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制氢、核电为代表的新能源领域;以电子级多晶硅、半导体用单晶硅、碳化硅晶体、LED用蓝宝石、LED外延片等生产设备为代表的半导体等材料领域,以光纤拉丝、化成、腐蚀、电子铜(铝)箔等生产设备为代表的其他电子材料领域;以重离子加速器、环境治理、辐照等高端设备为代表的公共事业领域;以航空航天、涡轮试验、核聚变装置、空间环境模拟等精密设备为代表的科研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实验领域以及工业电炉、玻璃玻纤制造、钢铁冶金等工业设备为代表的传统工业领域,为上述行业提供电源解决方案,有效满足其对电源使用需求。

1、光伏行业

光伏行业当前势头迅猛,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2022年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约3.93亿千瓦,同比增长28.1%,光伏累计装机同比增速超越了水电、火电、核电、风电,成为当年增速最快的发电形式。

公司产品应用于光伏行业上游的材料生产设备的电源控制上,在还原提纯和晶体生长环节均有应用,在该行业的市场占有率常年保持在70%以上。近年来,在多晶、单晶电源应用的基础上,公司对光伏行业的覆盖面进一步加大,涉足进入晶硅电池片生产设备电源应用领域,该行业的电源属于国产化替代,未来市场前景良好。

2、半导体等电子材料行业

半导体等电子材料处于电子产业的前端,其制造水平决定了一个国家电子产业的水平。我国半导体产业整体水平较为薄弱,但需求巨大,近年来发展较快,未来前景广阔。半导体材料是半导体制造工艺的核心基础,处于半导体产业链上游供应环节。近年来,在汽车电子、5G通讯、智能终端等新兴领域的带动下,全球半导体材料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市场空间增长迅速。

随着中国半导体设备公司进口替代的加速,国产设备厂商需要重点考虑的是核心零部件的进口替代,而电源作为半导体设备温场控制的核心,要求能够根据负载变化进行电流电压无扰切换,具备功率密度大、高稳定度、高控制精度、快速响应等特性,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因此从技术角度看,半导体各项设备电源的国产替代是国产设备厂商需要长期考虑的问题。

公司于2017年为中微半导体开发生产的MOCVD设备提供配套的特种电源产品,实现了进口替代。随着公司与头部半导体设备企业深度合作,相关半导体电源产品进入设备供应链,为公司电源产品在半导体设备行业的应用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公司的电源产品也用于半导体材料生产设备的电源控制。如电子级多晶硅、半导体用单晶硅、碳化硅晶体、LED用蓝宝石、LED外延片等生产设备。在其他电子材料领域,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光纤拉丝、化成、腐蚀、电子铜(铝)箔等。

公司密切跟踪国内半导体行业主要设备供应商的技术趋势及产品导向,依托公

司成熟、高效的技术平台研发多种类型的电源产品,在已涉入的半导体等电子材料细分行业里,具有良好的声誉。中国半导体设备产业的蓬勃发展及相关电源产品的进口替代,为公司电源产品在半导体等电子材料行业的应用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公司将伴随这些行业的发展,继续巩固提高在该行业的市场地位。

3、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行业

受下游新能源汽车销量不断增加的影响,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市场规模不断增大。

(1)国内市场发展情况

我国充电桩行业目前属于成长期,内部竞争较为激烈,市场总体需求较为明确。就国内充电桩与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对比来看,根据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底,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1,310万辆,占汽车总量的4.10%,充电基础设施保有量达520万台,其中,公共充电基础设施180万台,私人充电基础设施超过340万台,充电桩缺口稍有缓解但仍居于高位。总体来看,随着国家利好政策的推行和市场的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正在迅速壮大,作为新能源汽车的配套基础建设,充电桩是新能源产业下提高新能源汽车普及率、加快产业全方位升级,实现碳中和目标的重点配套产业,未来存在广阔市场空间。

(2)国外市场发展情况

国外市场上,欧美充电桩政策层层向好,海外市场前景广阔。随着全球新能源汽车渗透率的不断提高,各国政府均对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持积极态度,并且由于欧美新能源基础建设发展晚于国内市场,海外市场较国内市场有更为迫切的充电桩配备意愿。因此,在欧美等国新能源汽车渗透率预期将持续增长的基础上,随着各国新能源基建相关扶持政策的落地,海外充电桩市场规模将大幅提升。

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蔚宇电气有限责任公司研发制造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最近两年充电桩销售收入大幅度增长。

4、其他行业

公司其他类产品中包括钢铁冶金、玻璃玻纤、科研院所、电化学等行业的电源以及功率器件的产品配套。公司在这类行业里的产品一直处于优势,有较高的市场地位。

(二)竞争状况

公司电源产品配套的行业多为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行业,公司依靠自身的研发实力和技术储备,持续多年的较高强度的研发投入,通过快速响应客户个性化需求,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公司基于多年来建设及持续优化创新的核心技术平台支撑起较强的产品开发能力,并不断向新的技术领域延伸,通过技术交叉应用及延伸,满足下游客户多元化的产品和解决方案需求,为公司构建多样化产品布局,并为多行业、多领域经营模式打下了坚实的技术基础。

(三)公司发展阶段

公司电源产品配套的行业多为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行业,这些行业都是国家政策支持发展的行业,大多数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公司受益于其中,当前也处于一个快速发展的成长阶段。

(四)经营模式

基于公司功率控制电源、特种电源产品市场需求的定制化特点,公司主要采用依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平台,以销定产、以产定购、定制化生产的经营模式。

(五)未来发展战略

公司秉承“提供优质的创新产品和服务,为客户创造更大价值”的经营理念,立足于工业电源领域,以“成为一流的工业电源研发制造企业”为愿景,在稳定现有成熟产品市场订单和核心竞争优势的同时,坚持科技创新,围绕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等重点领域,在发展前景良好的新兴行业内发掘机会,加大研发投入,积极研发新产品或拓展公司产品的应用领域,为公司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实现公司可持续性发展。通过不懈努力,将公司打造成行业内技术领先、产品过硬、品牌优良,在国内外相关应用领域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工业电源产品供应商。

(六)最近两年净利润、净资产、每股收益变动情况等主要财务指标变化情况

2022年2021年同比增减
营业收入(元)1,282,572,327.81659,956,402.4394.3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339,089,807.68157,372,813.99115.4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325,966,122.13143,761,054.97126.7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45,836,914.739,168,514.24399.9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2.371.10115.4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2.371.10115.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509,840,149.301,188,760,253.1627.01%

据上表,2022年同比2021年,净利润、每股收益、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速均超过100%,营业收入同比增长94.34%,归属于上市公司的股东的净资产增长27.01%。

(七)制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主要考虑

1、实施积极的分红政策,积极回馈公司投资者

公司多年来坚持稳健发展,经营业绩和现金流状况良好。自2020年2月13日上市以来,公司一直采取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积极回馈投资者,树立了良好的市场形象。本次利润分配系在遵循《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且在不影响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及未来长远发展的前提下,采取的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并保持了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适当扩大股本,优化股本结构

随着公司进一步的发展,公司总股本规模处于相对偏低水平,截至2023年4月18日,公司的股本总数为143,705,250股,在查询到的沪深两市4,967家上市公司中排名4,156位(统计信息数据来源:万德数据),股本规模相对较小。此次提议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充分考虑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将有利于扩大公司股本规模,优化股本结构,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

(八)确定依据及合理性分析

1、公司未分配利润及资本公积金充裕,具备利润分配的基础

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与积累,尤其是上市以后的快速发展,未分配利润和资本公积金充裕。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39,089,807.68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4,189,125.00元,加上2022年初未分配利润558,513,736.88元,扣除2022年派发2021年度现金红利47,663,50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25,750,919.56元。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71,852,625元,占2022年12 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8.70%;资本公积转增股本71,852,625股,占2022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的15.23%。

2、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有利于提升公司竞争力

2020年公司上市以来,伴随着所处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行业的蓬勃发展,公司也步入了快速发展阶段,经营业绩快速增长,主营业务盈利能力突出,公司具备较好的发展潜力大,具有持续盈利能力,具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基础。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 扩大股本不仅可以使股本规模与公司经营规模相匹配,也有助于投资者分享公司的发展成果和提振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因此积极的利润分配方案及合理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与公司目前发展阶段吻合,有利于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更好的实现公司的发展战略。

3、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

收到关注函后,公司审计和法务人员对照了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分红的相关规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中的利润分配的形式、现金分红的比例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与公司业绩成长性和发展规划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公司2022年年度经营、盈利及财务状况、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不存在转增金额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金中股本溢价余额的情形。

综上,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加公司流通股的数量,提高公司股票流动性,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合法、合规、合理且必要。

(九)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中涉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投资者同比例增加所持有股份,对其持股比例亦无实质性影响。本次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相应摊薄。另外,公司已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中提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问题二:请说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制定的具体过程,包括方案的提议人、参与筹划人、内部审议程序、保密情况等,并自查是否存在信息泄漏和内幕交易情形。

回复:

(一)公司利润分配提议人、参与筹划人、内部审议程序

2023年3月24日,公司董事长王军先生、总经理周英怀先生结合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股本结构、经营需求、当前资金状况等因素,对2022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了内部商议,初步达成了利润分配方案的意向。

2023年3月31日,由公司董事长提议,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定了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将董事会及监事会的通知以及相关议案内容发送给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并向相关人员强调应严格遵守相关保密制度。

2023年4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尚待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4月12日,公司在巨潮网披露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14)。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保密情况

公司已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其他制度的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的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登记备案,防止内幕信息泄露。2023年4月11日,公司通过创业板业务专区进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的填报,并报备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档案。

(三)是否存在信息泄露和内幕交易的情形

经公司自查,公司已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相关要求对内幕信息进行保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过程不存在信息泄露,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形。

问题三:请说明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近亲属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一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并说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六个月内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如有,请详细披露相关情况。

回复:

经公司自查及向相关人员询问核实,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近亲属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一个月内无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人员,自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存在减持计划。

问题四:请说明公司披露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前一个月接受媒体采访、机构调研以及投资者关系活动等情况,是否存在违反信息披露公平性原则的情形,以及是否存在配合炒作股价的情形等。

回复:

经自查,公司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一个月不存在接受媒体采访活动,也未在自媒体宣传过程中泄露过相关未披露信息,期间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回复投资者提问16个,均不涉及未披露事项。2022年3月24日,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事前安排,公司如期举办了由深交所主办、英杰电气承办的“踔厉奋发新征程 投教服务再出发”主题投教活动,华西证券、国金证券、华创证券组织数十位机构和中小投资者到公司参观交流。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刘世伟先生介绍了公司的发展历程、企业文化、产品领域、技术实力、经营状况以及未来发展的行业趋势。本次交流的主要内容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进行了公开披露(详见《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3-007),不涉及未披露事项。因此,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披露原则或者误导投资者、炒作股价的情形。问题五:你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回复:

公司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且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