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杰电气: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7-03  英杰电气(300820)公司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被聘任人员均具备担任相应职务所需的管理能力和专业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中不能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曾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处罚和惩戒,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因此,我们同意聘任周英怀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陈金杰先生、陈玉林先生、崔连润先生、刘世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张海涛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刘世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饶 洁 张 宇 范永军

2023年7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