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杰电气: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3-25  英杰电气(300820)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820 证券简称:英杰电气 公告编号:2024-020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3月25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3月2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3月2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德阳市金沙江西路686号公司二楼报告厅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军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共128人,代表股份158,653,36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1.9965%。

其中:现场出席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147,685,09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67.0191%,通过网络出席的股东112人,代表股份10,968,26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977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123人,代表股份11,329,27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1412%。

其中:现场出席的中小股东11人,代表股份361,00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1638%,通过网络出席的中小股东112人,代表股份10,968,26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9774%。

3、出席/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8,653,36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1,329,2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58,653,36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1,329,2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杨耕先生、冯渊女士、吴赞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01提名杨耕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58,578,40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8%。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254,3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84%;

杨耕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2提名冯渊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58,578,40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8%。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254,3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84%;

冯渊女士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3提名吴赞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58,578,40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8%。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254,3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84%;

吴赞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指派律师刘小进、李姚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监管指引第2号》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关于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