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杰电气: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查股网  2024-04-25  英杰电气(300820)公司公告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现将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最早可追溯到1986年成立的中信会计师事务所,至今已有延续30多年的历史,是国内成立最早存续时间最长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信永中和总部位于北京,在境内有28家分所和1家共享中心,在境外有18家分支机构,是国内第一家走出国门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的本土会计师事务所。于2012年由有限责任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先生。信永中和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2010年成为首批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2020年在财政部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和2023年5月8日分别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披露工作安排,信永中和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了审核,同时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说明。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信永中和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2023年3月3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对信永中和的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2023年年报审计计划阶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信永中和沟通公司2023年审计事项,包括2023年度报表审计的工作范围、审计团队、审计工作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确定审计工作计划。在信永中和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分别就财务报表中重大方面的编制情况、关键审计事项及审计应对、审计结论、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事项进行了沟通。

2024年4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

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及时。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