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杰电气: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已于2024年7月4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24年7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米雪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发布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7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