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杰电气: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陈金杰先生、副总经理崔连润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刘世伟先生、财务总监张海涛女士计划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20,5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0.0547%)。公司于近日收到了陈金杰先生、崔连润先生、刘世伟先生、张海涛女士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期限已届满。刘世伟先生在公告的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陈金杰先生、崔连润先生、张海涛女士减持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 |
陈金杰 | 集中竞价 | 2024年10月31日—2024年11月05日 | 49.75 | 59,906 | 0.0270 |
崔连润 | 集中竞价 | 2024年10月30日—2024年11月05日 | 49.86 | 15,300 | 0.0069 |
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陈金杰先生、副总经理崔连润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刘世伟先生、财务总监张海涛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张海涛 | 集中竞价 | 2024年11月05日 | 51.10 | 6,200 | 0.0028 |
合 计 | 81,406 | 0.0367 |
注: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并已上市流通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 | 占公司目前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比例(%) | ||
陈金杰 | 合计持有股份 | 247,624 | 0.1124 | 187,718 | 0.0847 | 0.0853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61,906 | 0.0281 | 2,000 | 0.0009 | 0.0009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85,718 | 0.0843 | 185,718 | 0.0838 | 0.0843 | |
崔连润 | 合计持有股份 | 61,325 | 0.0278 | 46,025 | 0.0208 | 0.0209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5,331 | 0.0070 | 31 | 0.0000 | 0.000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45,994 | 0.0209 | 45,994 | 0.0208 | 0.0209 | |
刘世伟 | 合计持有股份 | 89,350 | 0.0405 | 89,350 | 0.0403 | 0.0406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2,338 | 0.0101 | 22,338 | 0.0101 | 0.0101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67,012 | 0.0304 | 67,012 | 0.0302 | 0.0304 | |
张海涛 | 合计持有股份 | 91,700 | 0.0416 | 85,500 | 0.0386 | 0.0388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2,925 | 0.0104 | 16,725 | 0.0075 | 0.0076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68,775 | 0.0312 | 68,775 | 0.0310 | 0.0312 |
注:1、上表中,公司当时总股本是指本减持计划预披露时公司的总股本220,362,708股;公司目前总股本是指本公告披露时公司的总股本221,572,413股,公司目前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为220,179,413股;
2、上表中合计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与各分项占总股本比例总和如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后尾差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承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3、陈金杰先生、崔连润先生、刘世伟先生、张海涛女士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陈金杰先生、崔连润先生、刘世伟先生、张海涛女士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