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岳硅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完毕的公告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完毕
的公告公告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股东长石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石投资”)持有公司股份5,925,40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49%,其一致行动人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控股”)持有公司股份160,221,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3.35%。因质押担保违约,长石投资持有公司1,925,402股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近日,公司收到长石投资出具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强制执行情况
1、股东被强制执行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强制执行方式 | 执行期间 | 执行均价(元/股) | 执行数量(股) | 执行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 执行股份来源 |
长石投资 | 集中竞价 | 2024年5月31日 | 8.17 | 1,925,402 | 0.16% | 首发前股份 |
大宗交易 | - | - | - | - | - | |
合计 | 1,925,402 | 0.16%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长石投资有限公司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2、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被强制执行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强制执行前持有股份 | 强制执行后持有股份 | ||
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长石投资 | 合计持有股份 | 5,925,402 | 0.49% | 4,000,000 | 0.33%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925,402 | 0.49% | 4,000,000 | 0.33%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
新华联 | 合计持有股份 | 160,221,600 | 13.35% | 160,221,600 | 13.35%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60,221,600 | 13.35% | 160,221,600 | 13.35%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
合计 | 166,147,002 | 13.84% | 164,221,600 | 13.68% |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长石投资所持公司股份被强制执行未违反《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事项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因质押担保违约,长石投资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不存在违反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关于相关承诺的情形。
3、长石投资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被强制执行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长石投资出具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