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岳硅材: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以下简称“董事会”),于2026 年8 月8 日以书面形式向全体董事 发出通知,并于2026 年8 月19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 会议应出席董事9 人,实际出席董事9 人,董事李明、邱化玉、潘素娇、张羽君 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维东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 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董 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规定,并根据公司自身实际情况,编制了《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6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具 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 票,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公司2026 年半年度财务信息。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以及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公司相
应调整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授予价格由5.885 元/股调整为 5.865 元/股。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 票,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董事王维东、张哲峰、苏琳、伊港、王海波、李明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 议决议;
3、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 年第二 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