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仕达克: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志辉)

http://ddx.gubit.cn  2023-04-21  贝仕达克(300822)公司公告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2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五次董事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五次,未有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会议,认真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诚信、勤勉、尽责、忠实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于2022年度述职期间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全部投了赞成票。

2. 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两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列席了两次股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对公司其他相关事项依法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2022年4月6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事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以及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并对续聘公司2022年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的独立意见。

2022年8月23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以及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独立意见。

2022年9月23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现场检查工作

2022年4月2日,本人与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单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签字注册会计师及现场负责人进行履职访谈会议,对其审计工作及相关程序展开问询并发表了意见。

2022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通过公司进行现场走访及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电话联系,获悉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情况。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审计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以及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主要经营情况和对外投资的进展情况,对公司经营状况予以关注,并积极配合董事会审议公司定期报告,保证了公司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定期报告。

2、在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方面,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积极推动和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其他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责任,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责任。

六、培训学习情况

在任期间加强学习各类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监管部门及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七、其他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以上是本人在2022年度履职情况的主要内容。2023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张志辉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