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仕达克: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成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16  贝仕达克(300822)公司公告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成的公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3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贝仕达克”)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67.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3.57元,共计募集资金62,861.19万元,扣除已支付承销费用人民币5,957.51万元后,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1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坐扣其他发行费用(包含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941.08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4,962.6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8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于2020年3月19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广东贝仕达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贝仕”)、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及国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因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公司经董事会同意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龙岗支行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增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途为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公司于2021年5月31日已完成专户开立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本次注销的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1、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基本情况

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用途注销前账户余额(本息合计)/元备注
贝仕达克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兴支行743273304992智能控制器及智能产品生产建设项目4,269,725.5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广东贝仕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兴支行7484734103063,533,639.78
贝仕达克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73080122000340188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278,722.13账户余额转回公司招商银行深圳龙岗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755920912110904)

2、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智能控制器及智能产品生产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780.34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为规范募集资金账户的管理,降低账户管理成本,提升财务管理效率,同意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办理完成注销手续,对应签

订的《募集账户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账户四方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账户银行销户证明。

特此公告。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