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仕达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7-20  贝仕达克(300822)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822 证券简称:贝仕达克 公告编号:2023-035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3年7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经董事会审议同意提名肖萍先生、李清文女士、李海俭先生、周创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同意提名陈文华先生、朱冬元先生、方南平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陈文华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朱冬元先生、方南平先生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期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认为上述7名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的要求。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董事候选人当选后,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4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一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分别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后,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张志辉先生、刘胜洪先生、梁江洲先生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正式选举生效后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离任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务。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孙太喜先生将不再担任董事职务,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日,张志辉先生、刘胜洪先生、梁江洲先生均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孙太喜先生间接持有公司270,000股,均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对张志辉先生、刘胜洪先生、梁江洲先生、孙太喜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的规范运作与健康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会义务和职责。特此公告。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日

附件: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肖萍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74年4月,大专学历。1996年至1998年,任国营芜湖造船厂降本增益办公室成本控制员;1998年至2002年,任东莞高埗佰鸿电子厂主管;2003年至2010年,任深圳市伯仕达克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至今,历任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日,肖萍先生直接持有公司8,424,000股股票,通过深圳市泰萍鼎盛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奕龙达克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29,030,400股,合计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61%,与公司股东、董事李清文女士为夫妻关系,肖萍夫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股东深圳市泰萍鼎盛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奕龙达克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创新财富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创新财富二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受实际控制人肖萍夫妇控制,副总经理李钟仁为董事李清文的侄子,除此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2、李清文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76年6月,大专学历。1998年至2001年,任东莞高埗富相电子厂海外业务经理;2003年至2017年,任深圳市伯仕达克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0年至今,历任公司监事,现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李清文女士直接持有公司8,424,000股股票,通过深圳市泰萍鼎盛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奕龙达克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创新财富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创新财富二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30,359,600股,合计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31%,与公司股东、董事肖萍先生为夫妻关系,肖萍夫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股东深圳市泰萍鼎盛投

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奕龙达克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创新财富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创新财富二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受实际控制人肖萍夫妇控制。副总经理李钟仁为董事李清文的侄子,除此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3、李海俭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79年8月,本科学历。2003年至2010年,历任深圳赛格三星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处总账会计、处长助理、处长、会计机构负责人;2010年至2016年,历任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16年至2017年,任深圳市美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风控总监;2017年至今,历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截至本公告日,李海俭先生直接持有公司6,284,475股股票,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2%,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4、周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83年9月,大专学历。2005年至2010年,历任深圳市伯仕达克电子有限公司电子工程师、工程课长;2010年至今,历任公司产品研发部副经理、经理,现任公司监事、研发中心高级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周创先生通过深圳市创新财富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80,000股股票,持股占比0.07%。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1、陈文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67年6月,经济学博士。第十届、第十一届政协江西省委员会委员。1991年至2003年,任江西省文化厅艺术研究所助理研究员;2003年至2016年,历任江西师范大学商学院副教授、教授;2015年8月至今,任中国派对文化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6月至今,现任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管理学院教授。

截至本公告日,陈文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2、朱冬元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63年12月,本科学历。湖北省财政厅资产评估技术咨询专家,湖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预算审查与国资监督专家。1985年至1998年,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经济管理学院任教;1998年至2004年,深圳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融所职员;2004年12月至今,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经济管理学院教授;2022年9月至今,任中碳科数(武汉)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日,朱冬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3、方南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65年3月,大专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深圳清华大学研究员资本经营(投融资)高级研修班结业。1982年至2000年,历任江西省鄱阳县粮食局工程师、会计师、财务股副股长;2001年至2007年,任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经理;2007年至2021年,历任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资产管理中心总经理;2020年10月至今,任中民财智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0年12月至今,任中民新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3月至今任中民财汇(天津)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1年5月至今,任华安财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研究员。

截至本公告日,方南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