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仕达克: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方南平)

查股网  2024-04-20  贝仕达克(300822)公司公告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方南平)

2023年,本人方南平作为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2023年度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对公司的发展及经营活动进行独立判断,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65年3月,大专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资本经营(投融资)高级研修班结业。1982年至2000年,历任江西省鄱阳县粮食局工程师、会计师、财务股副股长;2001年至2007年,任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经理;2007年至2021年,历任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资产管理中心总经理;2020年10月至今,任中民财智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0年12月至今,任中民新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3月至今任中民财汇(天津)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1年5月至今2024年3月,任华安财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研究员。2024年3月至今担任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2024年4月至今担任华安财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23年8月起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

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四次董事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四次,其中现场出席4次,通讯方式0次;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两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了2次。未有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在任职后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会议,认真参与每一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以诚信、勤勉、尽责、忠实的态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审慎行使表决权,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故此,对于2023年度述职期间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赞成票,未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责任,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责任。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审议相关事项,向董事会提出意见,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履行委员会成员的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促进董事会及经营层规范高效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3年任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序号会议名称召开日期会议内容提出的重要 意见和建议
1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2023-08-04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经仔细审阅詹庆林先生的简历、任职资格,认为其具备担任公司高管的资格和能力,能够胜任所任岗位的职责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通过议案。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2023-08-24审议《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经过在委员会上充分沟通讨论,同意通过该议案
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2023-10-25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023年三季度审计工作报告》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审议事项进行审核,仔细审阅、充分沟通和讨论,同意通过所有议案。
4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2023-08-041、《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2、《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3、《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4、《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规、规定的要求,同意议案,并征求被提名人的同意,将议案中被提名人员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12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并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3年度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对公司其他相关事项依法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2023年08月04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发表了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3年08月24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4、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没有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5、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通过听取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汇报,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进行监督,加强外部审计与内部审计的沟通。

6、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的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通过出席股东大会等方式,积极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认真、积极回复投资者提问,增进与投资者交流,并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7、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在任期内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下设委员会会议以及其他履职活动,对公司现场实地考察,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同时通过电话及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8、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在报告期内,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会议的机会以

及其他时间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进行了解,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情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检查,切实履行责任和义务,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监督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

三、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1、任期内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完成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2、本人严格监督上市公司在机构、业务、人员、资产、财务方面的独立性,检查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等情形,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3、为更好地履行职责,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关注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总体评价与建议

本人在2023年独立董事任职期间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准则,多方面了解、分析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审议;在公司决策方面客观的提出了指导性建议,增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能力,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方南平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