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仕达克: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4-05-10  贝仕达克(300822)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822 证券简称:贝仕达克 公告编号:2024-028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再次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A、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4年5月13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B、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2024年5月13日 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任一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重复投票表决,则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8日(星期三)。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2024年5月8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学园路第三工业区22栋公司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议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00《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6.00《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00《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8.00《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9.00《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议案》;
10.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11.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12.00《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各议案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除提案7.00、提案8.00因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余上述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程序合法、资料完备。上述议案详见公司2024年4月20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其他说明:

(1)议案5、10、11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其余的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表决通过。

(2)为更好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及披露。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作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5月8日(星期三)9:00-11:30,13:30-16:00;

2.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5月8日下午16:00前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学园路第三工业区22栋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联系人:方颖娇

联系电话:0755-84834822

电子邮箱:btkcw05@bestekgroup.cn

邮政编码:518116

4、出席会议股东的费用自理,现场会议为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30分钟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有关股东身份证明文件及参会股东登记表(参见附件3),以便验证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50822”,投票简称为“贝仕投票”。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__ _)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结束。如果委托人未对下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按自己决定表决。

委托人对下列议案表决如下(在相应表决项下打“√”):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1.00《关于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00《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6.00《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00《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8.00《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9.00《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议案》;
10.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11.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12.00《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名称(法人)或姓名(自然人)

股东统一社会信用证(法人)或身份证(自然人)

股东统一社会信用证(法人)或身份证(自然人)

股东账号

股东账号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联系邮箱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代理人(如有)姓名

代理人(如有)身份证

代理人(如有)身份证

股东签名

股东签名

登记日期

登记日期年 月 日

注:

1.请用正楷体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4年5月8日16:00之前送达或邮寄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请在2024年5月13日14:00前到达会议召开的会议室提交股东登记表。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