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仕达克: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查股网  2025-04-25  贝仕达克(300822)公司公告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朱丽蓉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朱丽蓉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之日起,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方颖娇女士不再兼任证券事务代表职责。

朱丽蓉女士已于2022年10月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相关的履职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5-84834822

传真:0755-84878567

邮箱:saca10@szbtk.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龙西社区学园路第三工业区22栋

邮政编码:518116

特此公告。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朱丽蓉女士简历朱丽蓉,女,199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具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22年1月至2024年10月,任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证券事务专员;2024年11月入职本公司,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丽蓉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