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仕达克: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7-15  贝仕达克(300822)公司公告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7月15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A、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投票时间:2026年7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B、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投票时间:2026年7月15日9:15-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拓新路19号(贝仕 达克科技大厦)。

4、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10日(星期五)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肖萍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 规则》等制度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0人,代表股份222,594,9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下同)的 71.814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222,125,1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71.663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1人,代表股份469,8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151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5人,代表股份3,825,167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234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3,355,292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082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1人,代表股份469,8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1516%。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股东 会的见证律师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逐项审议,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提案1.00《关于增加经营场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2,465,7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0%; 反对11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9%;弃权1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695,9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224%;反对11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796%;弃权1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80%。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2.00《关于修订<独立董事津贴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2,465,7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0%; 反对11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9%;弃权1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695,9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224%;反对11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796%;弃权1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80%。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3.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

下: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情况如

提案3.01《提名肖萍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同意222,125,1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788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355,3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87.7171%。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肖萍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

提案3.02《提名李清文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同意222,125,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788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355,3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87.7173%。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李清文女士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

提案3.03《提名汪文雨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同意222,125,1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788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355,3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87.7172%。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汪文雨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

提案4.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情况如下:

提案4.01《提名陈文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同意222,125,1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788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355,3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87.7170%。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陈文华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

提案4.02《提名朱冬元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同意222,145,1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797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375,3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88.2339%。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朱冬元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

提案4.03《提名方南平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同意222,145,1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797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375,3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88.2400%。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方南平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杨斌律师、罗晓丹律师出席了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 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公告。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