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科机械: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毕的公告
建科机械(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毕的
公告
建科机械(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03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股份减持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5),陈振生先生计划自上述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自上述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552,71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6%)。减持期间内,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股份回购注销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66%。
近日,于2023年03月27日披露的减持计划已期限届满,公司收到了陈振生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毕的告知函》,其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减持计划约定的股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 (股) | 减持比例 (%) |
陈振生 | 集中竞价交易 | 21.52 | 1,543,791 | 1.65 |
合 计 | 1,543,791 | 1.65 |
其中,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及其孳生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陈振生 | 合计持有股份 | 7,763,580 | 8.30 | 6,219,789 | 6.65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940,895 | 2.07 | 397,104 | 0.42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5,822,685 | 6.22 | 5,822,685 | 6.22 |
注:(1)以上数据计算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造成;
(2)以上有限售条件股份均为高管锁定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以上股东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依法依规减持公司股份。
2、以上股东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以上股东本次减持遵守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出的相关承诺。
4、陈振生先生与陈振东先生、陈振华女士为一致行动人,陈振东先生系公
司控股股东,陈振生先生、陈振东先生及陈振华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后,上述人员陈振东先生仍为公司控股股东,陈振生先生、陈振东先生及陈振华女士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5、截至本公告日,以上股东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暨已实施完毕。
三、备查文件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建科机械(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