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鼎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4日以口头形式发出,经董事会全体成员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会议于2024年3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GEORGE MOHANZHANG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回购实施完成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的条件。
本议案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决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3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