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特: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查股网  2024-04-25  阿尔特(300825)公司公告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965,970.46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2,331,134.46元,截至2023年12 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797,554,101.12 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590,507,622.74元。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2023年度,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社会公众股份,回购成交总金额达99,958,038.23元,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中第七条“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的相关规定,2023年度回购股份累计成交金额视同为2023年度现金分红,纳入2023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考

虑了经济大环境、所处行业特点、自身发展需求及公司实施回购股份的金额等因素,为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多价值回报,因此决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长期发展资金需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等,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而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股东、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结合经济大环境、公司所处行业特点、自身发展需求及公司实施回购的股份金额等因素而制定的,充分考虑了中小股东的长期利益,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也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