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11-13  阿尔特(300825)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825 证券简称:阿尔特 公告编号:2024-091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议案,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限。会议于2024年11月12日上午9:30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王敏女士、陈士华先生、姚丹骞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

由公司董事长宣奇武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审慎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有利于建立、健全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遵循了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3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李立忠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保证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3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李立忠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为保证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办理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确定授予价格,并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前,将因激励对象离职或激励对象放弃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调整或调整至预留部分或直接调减;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归属资格、解除限售/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解除限售/归属及可解除限售/归属数量;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9)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独立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李立忠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有效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为了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同时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3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4)。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同意意见。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在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二街7号院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3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95)。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